自2003年iTunes音乐商店上线以来,苹果与媒体公司之间的收入分成比例一直为三七分成。合作协议的调整将有助于在线内容工业的发展,并打消监管部分对于苹果垄断地位的担忧。这一模式已主导数字媒体行业十余年时间,而苹果目前正计划对此做出改变。苹果这一三七分成的模式也被谷歌和亚马逊的数字内容平台所采用。
此前已有一些开发者对苹果的模式表示了不满。而苹果则计划推出新的流媒体音乐和流媒体电视服务。业内人士以为,修订收入分成条款将使苹果平台对内容开发者更有吸引力,而目前苹果正面对着来自谷歌的威胁。动静人士表示,新协议将合用于苹果流媒体电视服务和Newsstand报刊杂志平台,而并不合用于App Store应用商店。一些数据显示,Android应用商店给开发者带来的收入已经超过了苹果,这可能导致苹果失去一些应用的首发上风。
近期,谷歌、Facebook和Snapchat等公司也开始尝试在平台内整合专业制作的内容,例如新闻和视频。他们指出,一小部门开发商获得了App Store收入的绝大部门。去年,苹果向应用开发者支付了100亿美元,而目前iTunes的账号数已达到数亿。苹果前软件开发者、AnyList应用联合创始人杰夫·亨特(Jeff Hunter)今年2月在公然信中呼吁苹果采用分级的收入分成模式,即对收入较高的应用开发者收取更高的分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