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告,拟于4月底或5月上旬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并于日前组织随机抽取了13名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员和10名旁听人员。4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第二次通告,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会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对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按照方案一,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20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2403元;按照方案二,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486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648元。
方案1.调减现行学费分担比例1.5个百分点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3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020元,医学类专业6720元。
2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88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520元,医学类专业6160元。
3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43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010元,医学类专业5600元。
4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
方案2.按照现行学费分担比例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7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470元,医学类专业7220元。
2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24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930元,医学类专业6620元。
3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77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390元,医学类专业6020元。
4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640元,其他专业6890元。
■方案解读
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上浮10%
最贵的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的医学类专业,在两个方案中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分别为6720元和7220元;最便宜的是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在两个方案中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分别为4430元和477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暂不调整
与外省同档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相比较,我省现行的学费标准处于中等水平,此次不再调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仅重新划分学科门类为理论类艺术专业和其他非理论类艺术专业两类。
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考虑到农学类专业是国家和省重点扶持专业,财政拨款系数比工科类专业高21%,借鉴外省给予农学类专业学费一定优惠的做法,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农林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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