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注意到,昨天南海仲裁庭公布仲裁结果后,个别国家公开表态,认为这个仲裁结果“有法律约束力”,中国应该执行,否则就是违反了国际法。中方同意这个说法吗?
答:昨天,应菲律宾前政府请求单方面建立的所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公布所谓仲裁结果后,顺便说一句,现在我们都知道,它也是由菲律宾前政府付钱资助的,一些国家公开发表了看法。我们对那些赞同中国立场和主张的国家表示感谢。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有那么三、四个国家不顾国际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公正立场,还在主张这个所谓仲裁结果有“法律约束力”,还在执着地宣称这个所谓仲裁结果“符合国际法”。
中国政府和中国外交部昨天发表的两个声明、中国政府今天发表的白皮书已经比较完整和系统地阐述了中方在所谓南海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我不再重复。我知道很多记者已经参加了上午国新办的发布会,听取了刘振民副部长介绍的情况。在此,我仅就上述这三、四个国家仍然执着所谓“仲裁结果符合国际法”这么个表态,谈几点看法:
第一,我们注意到,自从中方提醒“七、八个国家代表不了国际社会”后,上述这几个国家在他们的表态中没再以“国际社会”自居。这很好。
第二,同时我们注意到,这几个国家面对国际社会多数成员从各种角度支持中方立场的事实,仍然自说自话地认为这个非法的仲裁庭的结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不应该了。
第三,我想强调的是,中方是坚持维护国际法尊严和严肃性的,我们不会同意非法的仲裁庭的非法结论“有法律约束力”这种奇谈怪论。
中方多次指出,菲律宾前政府所提仲裁事项,涉及领土主权争议的,不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辖。这是《公约》的明文规定。上述几个国家如果诚实对待国际法,就应该正视《公约》的原义。
中方多次指出,菲律宾前政府所提仲裁事项,如果涉及海洋权益划分的,中国政府已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了排除管辖的保留声明。在此我必须强调,作出这样的排除管辖声明的,不只有中国一家,而是有几十个国家。比如,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除了1个国家到现在也没有加入《公约》,剩下的4个全都作出了排除管辖声明;再比如,曾在南海问题上非议中国的七国集团成员中,除了1个国家到现在也没有加入《公约》,剩下的6个成员中,有4个也根据第298条做了保留。我们认为,所有这些保留,是构成《公约》完整性的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希望有关国家如果诚实对待国际法,就应该先回答好“这些保留是否有效”这个问题。
我们是在真诚地讲道理。我们希望上述三、四个国家如果是诚实地对待国际法,也能够把以上道理说清楚。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同中方、同国际社会多数成员一样,严肃地对待国际法,而不是拿国际法当儿戏,更不能通过歪曲国际法、选择性地滥用国际法为自己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服务。
问:昨天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裁决中提到,中方对南沙群岛特别是珊瑚礁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修复的破坏。中方如何回应?
答:首先中方根本不接受、不承认所谓仲裁庭的结论。关于你提到的这个具体问题,实际上过去我们也曾经回答过。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是不可否认的,中方比任何国家都关心相关地带的生态和环境,而且我们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有效保护该地带的生态和环境,具体的情况请参见中方已经公开发表的有关资料。
问: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公布后,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言人称,联合国在南海仲裁案法律和实体问题上不持立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秘书长办公室的有关表态。中国是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是联合国推进国际法治的重要倡导者和忠实践行者。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前政府单方面提起的仲裁案,不承认有关非法裁决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中国不仅是在维护自身正当权利,也是在捍卫国际法治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必将得到全世界秉持公平正义的国家和组织的理解与支持。中国将一如既往,恪守《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宗旨和原则,在坚定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基础上,坚持与直接有关当事方,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
问:印度方面也对南海仲裁案裁决作出了表态,要求南海争议各方用和平方式而不是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方式解决有关争议,最大限度地尊重裁决结果。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方对这个所谓南海仲裁案的立场我想大家已经很清楚了。到目前为止,一些国家政府发表的公开声明中,凡是主张依据国际法,我这儿讲的是要完整准确地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和平协商谈判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我想这个立场跟中国政府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
某些国家要求中国执行南海仲裁结果 外交部回应
问:刘振民副部长在今天上午的记者会上表示,菲律宾前政府向仲裁庭法官行贿,但没有提及更多细节。中方是否认为菲前政府向仲裁庭行贿使仲裁庭作出有利于菲律宾的裁决?
答:我们已经说过,这个仲裁庭在成立之初就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它在过去的两三年中的所作所为也有很多令人狐疑的情况。刘振民副部长早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的原话是:这个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国际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们的酬金、薪水是由联合国支付的,目的是保证他们的独立性、公正性。这五名法官是挣钱的,挣的是菲律宾的钱,他们是有偿服务的。我觉得把这个情况说明清楚还是有意义的。
问:据报道,美、日正推动联合国安理会发表一份主席新闻谈话,谴责近期朝鲜试射弹道导弹。中方是否支持?
答:关于朝鲜发射弹道导弹问题,我们已经多次表明立场。
我想强调,当前半岛形势复杂敏感,各有关方应多做有利于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的事,而不应出于一己私利,采取损害其他国家安全利益、破坏地区战略平衡和可能引发地区局势紧张升级的行动。
问:我们了解到哈萨克斯坦第一副总理萨金塔耶夫正在访华。请介绍一下访问的具体情况。双方取得了什么具体成果?
答: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邀请,哈萨克斯坦第一副总理萨金塔耶夫于7月12日至13日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昨天,张高丽副总理同萨金塔耶夫举行了中哈合作委员会双方主席会晤。
双方商定,加快推进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共同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促进两国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双方梳理了中哈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深入讨论了两国在产能、能源、金融和投资、经贸、农业、互联互通、人文领域的合作。双方对中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成果感到满意。
问:作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不接受裁决结果的态度与国际社会公认的大国形象一致吗?
答:看来前几天我的讲话可能共同社记者不在场或者没听到。我已经说过,七、八个国家代表不了国际社会。有些人可能习惯以国际社会自居,但是现在至少在中方提醒以后,这些国家也不再以国际社会来自居了。
至于说常任理事国,作为常任理事国是不是就一定要接受这么一个非法的东西?我可以告诉你:不单是常任理事国,任何国家都不应该接受任何非法的东西。
问:今天上午刘振民副部长表示,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所以中方有权力在任何时候划设南海防空识别区,那么中方是否也会说有权在与印度有领土争议的地方划设防空识别区?
答:首先我得提醒一下,你说的第一句话,没有完整准确地反映刘振民副部长所说的话。他清楚地表述了今天我们发表的白皮书以及昨天中国政府和中国外交部发表的两个声明中的观点,其中对中方在南海地区的权益有比较明确、准确的说明。
至于你提到的防空识别区的问题,我们已经多次阐述立场。这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主权行为。但是否有必要设立,取决于我们对形势的判断、特别是对相关空域安全形势的判断。
问:美国呼吁中国尊重裁决的结果,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对美方的答复我们昨天已经挂到外交部的网站上了,你可以去看一下。从根本上说,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非法的裁决结果,我们也希望那么几个执着地宣称这个裁决“有法律效力”的国家,也能尊重国际社会大多数成员的意愿,不要打着国际法的名义干着违反国际法的事情。
问:中方是否认为国际仲裁庭的裁决结果将导致地区局势紧张?是否会出现中美间的军事行动?
答:我要纠正你一个错误说法,它不是一个“国际”仲裁庭,它只是应菲律宾前政府单方面要求成立的非法仲裁庭。至于你说结果出来以后,中方是否担心这个地区会出现紧张局势或军事行动,我可以告诉你,中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希望这个地区出现紧张,不希望这个地区出现军事对峙,因为中国希望有一个和平、稳定、安全、繁荣的外部环境。这也是本地区所有国家的共同心愿。中方仍然会同本地区国家共同努力,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安全。我们也希望域外国家能够尊重本地区国家的努力,不要渲染、制造紧张。
问:法律是为大多数人制订的,如果国际社会大多数不支持中方立场,中方会怎么办?
答:我首先强调的是,中方的立场是基于到底它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从一开始,三年前我们就表明过立场,这个仲裁庭是非法的。实际上大家也注意到,我们并不想把这个问题弄成一个国际化的问题,是有关国家一直想把它搞成一个国际化的问题。但实践证明,随着形势发展,越来越多国家认识到事情真相后,确实出现了多数国家赞同中方立场这一个现实局面。
问:据报道,韩国国防部今天下午公布了美韩部署“萨德”反导系统的选址结果。中方有何评论?将采取什么反制措施?
答:我们已多次表明严正立场。美韩部署“萨德”反导系统严重破坏地区战略平衡,严重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本地区国家战略安全利益,与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努力背道而驰。
中方坚决反对美韩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强烈敦促美韩停止有关进程。中方将坚决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来源:外交部网站)